今天(7月22日)下午,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式公布了此前印发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县域作为了推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阵地,计划通过持续开展全国性的示范创建活动,树立医养结合领域的先进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全国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整体跃升,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在运行主体方面,县域成为了政策落地的核心单元。《方案》明确将“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作为重要创建目标,要求各地条件成熟的县、县级市和市辖区积极参与示范项目建设,每2年完成一次示范县(市、区)评估工作,每次命名100个左右,在2030年完成全部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这标志着县域成为了承接国家医养结合战略部署、整合资源、探索新模式的核心载体。《方案》要求,示范县(市、区)必须将医养结合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深化医改、养老服务发展的总体部署,建立强有力的多部门协同机制,将这一重要项目升级为所在地区的“一把手工程”和重要民生实事。
在评判标准方面,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需要满足“运营满5年”且“近两年入住率达到实际运营床位的65%以上”要求,其中,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需超过65%。同时,示范机构需具备提供覆盖预防、治疗、康复、照护到安宁疗护全周期服务的能力。优先推荐那些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与需求评估、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注重老年疾病早期干预、拓展居家社区服务、支持家庭照护、发挥中医药特色以及运用信息化提升效率的机构。此外,示范机构还需满足“五好”综合标准:其一,服务环境设施符合国家相关建筑、消防和无障碍规范,安全适用;其二,人员队伍配置合理、持证上岗、管理专业且培训到位;其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涵盖质量安全、消防应急、感染防控等各方面,责任落实到位;其四,服务质量专业规范,服务内容透明公开,注重老年人隐私保护,保障健康监测及时有效;其五,能够实现良好的服务效果,机构运营健康可持续,入住老年人及家属满意度在95%及以上,且5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或违法案件。
在运行机制方面,县域被赋予了更多责任和更大的先行试验权。整个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流程包括单位自评申报、省级初评推荐、国家评估验收、公示命名以及动态管理五大环节。其中,动态管理意味着已命名的示范单位并非“一劳永逸”,《方案》为其建立了动态的退出机制,一旦示范单位发生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负面事件、违法案件或医养结合相关政策执行不力、服务水平明显下降、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将按程序取消其示范称号,且三年内禁止其再次申报。此外,《方案》还要求各示范单位创新工作方法,贯彻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切实减轻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