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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重磅通知!每2年将创建100个医养结合示范县
添加时间:2025年07月23日     阅读: 228 次     来源:县域和基层医声

今天(7月22日)下午,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式公布了此前印发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县域作为了推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阵地,计划通过持续开展全国性的示范创建活动,树立医养结合领域的先进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全国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整体跃升,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在运行主体方面,县域成为了政策落地的核心单元。《方案》明确将“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作为重要创建目标,要求各地条件成熟的县、县级市和市辖区积极参与示范项目建设,每2年完成一次示范县(市、区)评估工作,每次命名100个左右,在2030年完成全部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这标志着县域成为了承接国家医养结合战略部署、整合资源、探索新模式的核心载体。《方案》要求,示范县(市、区)必须将医养结合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深化医改、养老服务发展的总体部署,建立强有力的多部门协同机制,将这一重要项目升级为所在地区的“一把手工程”和重要民生实事。


评判标准方面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需要满足“运营满5近两年入住率达到实际运营床位的65%以上”要求,其中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需超过65%。同时,示范机构需具备提供覆盖预防、治疗、康复、照护到安宁疗护全周期服务的能力。优先推荐那些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与需求评估、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注重老年疾病早期干预、拓展居家社区服务、支持家庭照护、发挥中医药特色以及运用信息化提升效率的机构。此外,示范机构还需满足五好综合标准:其一,服务环境设施符合国家相关建筑、消防和无障碍规范,安全适用;其二,人员队伍配置合理、持证上岗、管理专业且培训到位;其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涵盖质量安全、消防应急、感染防控等各方面,责任落实到位;其四,服务质量专业规范,服务内容透明公开,注重老年人隐私保护,保障健康监测及时有效;其五,能够实现良好的服务效果,机构运营健康可持续,入住老年人及家属满意度在95%及以上,且5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或违法案件。


在运行机制方面县域被赋予了更多责任和更大的先行试验权。整个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流程包括单位自评申报、省级初评推荐、国家评估验收、公示命名以及动态管理五大环节。其中,动态管理意味着已命名的示范单位并非一劳永逸,《方案》为其建立了动态的退出机制一旦示范单位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负面事件、违法案件或医养结合相关政策执行不力、服务水平明显下降、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将按程序取消其示范称号,且三年内禁止其再次申报。此外,《方案》还要求各示范单位创新工作方法,贯彻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此次《方案》的出台,是国家卫健委在县域和基层持续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亦是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生动实践。6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鼓励日间照料、康复护理、上门服务等多元服务形式在基层落地,使医养结合真正从“理念”走向“现实”。而此次《方案》的出台亦是这些先行政策的延伸。各县(市、区)应当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发掘和培育本地区的示范典型,共同推进全国医养结合事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