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0 - 2023 中国民族卫生协会民族医药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北京天元中和医药科技研究院
京ICP备09057878号-15
卫生问: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硒指标
添加时间:2013年03月08日 阅读: 1250 次 来源: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日前发布关于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硒指标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决定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